交易所首次上市费
15万—65万港元
按拟上市股本证券的货币价值分档,在递交申请时预付。例如该价值为5亿港元,首次上市费为25万港元;10亿港元为35万港元;超过50亿港元为65万港元。
香港交易所收费,保荐发行及上市后的项目费用。
香港主板 · 交易所收费
15万—65万港元
按拟上市股本证券的货币价值分档,在递交申请时预付。例如该价值为5亿港元,首次上市费为25万港元;10亿港元为35万港元;超过50亿港元为65万港元。
14.5万—118.8万港元/年
按上市证券的面值及费用规则规定的计费基数分档,按每类证券计收。上市时没有面值的股份,按每股0.25港元的名义面值计算;并非直接按公司的上市市值计算。
规则核对:2026年10月6日
来源:香港联交所主板费用规则第1、2项。
香港 GEM · 交易所收费
10万/15万/20万港元
按申请上市的最高股权证券数量所对应的最高建议价值分档:不超过1亿港元,10万港元;超过1亿至10亿港元,15万港元;超过10亿港元,20万港元。递交上市申请时预付,首次上市费不退还。计费基础为拟上市股权证券价值,并非仅按IPO募资额。
10万/15万/20万港元/年
股权证券(认股权证除外)按各类上市股份的面值分档,每类证券计收:不超过1亿港元,10万港元;超过1亿至20亿港元,15万港元;超过20亿港元,20万港元。年费预付,计费基础是面值,并非上市市值或IPO募资额。
年费计算时,每股面值低于0.25港元的,视作每股0.25港元;上市时没有面值的股份也按每股0.25港元计算。上市后取消面值的股份,使用取消前计算年费所用的名义面值;其后拆股须调整该名义面值,并受每股最低0.25港元约束。外币面值按交易所指定汇率换算为港元。
以上仅列交易所首次上市费和年度上市费,其他征费、承销及专业服务费用另计。
规则核对:2026年10月8日
来源:香港联交所GEM费用规则第1(1)、1(2)项(原附录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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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项目通常涉及保荐人及承销、律师、申报会计师、内控顾问、印刷与公关、股份登记等费用。金额与企业业务、架构、报表和发行安排有关,由各参与机构分别报价。
财务整理、公司架构、内控、法律及会计师工作。
保荐服务、承销佣金、印刷、公关及股份登记。佣金基数和支付安排见委聘及承销协议。
交易所年费、持续审计、法律、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
前述148–175万美元按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项目估算,不是港股报价。港股项目按港元列预算,美元或其他币种的支出另行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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