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主板初始上市费是交易所收费的一项,不是整个上市项目报价。一般股权新申请人的费表范围为十五万至六十五万港元,按拟上市股权证券金额分档。例如金额为五亿港元,对应二十五万港元;十亿港元,对应三十五万港元。证券类别及上市方式不同,还须看对应规定。
这项计费基础不能与拟募集现金简单画等号。企业发行部分新股,但申请上市的股份范围可能更大;用募集额套入费表,可能落入错误档位。初始费随申请提交,若先按估计金额支付,实际确定后也可能需要补足差额。
专业服务费则由保荐、承销、法律、审计等工作及合同安排决定。固定费用、阶段款和按发行结果计算的费用,付款条件并不相同。不能因为交易所费用有公开表格,就假设专业服务费也有一个适用于所有公司的统一标准。
预算还应区分发行相关征费、上市后的年度费用,以及因重组或整改发生的企业自身开支。项目延期或调整方案时,有些费用随规模变化,有些已因工作完成而发生。把收款方和支付条件写清楚,比只给老板一个“总费用约多少”的数字,更能说明资金什么时候需要准备。
资料来源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费用规则》:第1、2、5、6段;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第9.03(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