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 路径与申报

港股递交A1,申请版本之外还要哪些材料?

首次递表须附适用豁免、预测、营运资金及人员资料,不是只交申请表和招股书。

发布:规则解读

香港主板首次递表,不是只上传A1和一份招股书草稿。主板9.03要求A1由保荐人完成,并附规定文件及首次上市费;9.10A与9.11进一步说明哪些材料须在递表时提交,哪些要在后续阶段落实。

除申请版本外,适用豁免请求须提供最终或较完整草稿;申请版本包含会计师报告时,还须提供相关调整表的较完整草稿。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的联系与个人资料,以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支持文件,也有相应提交要求。

没有公开盈利预测,也仍要准备内部预测

9.11区分申请版本是否载有盈利预测,但并非不公开预测就无需提交董事的预测备忘录。没有公开盈利预测时,仍须准备至上市后下一个财政年度末的盈利预测,以及从预计上市文件刊发日起覆盖至少十二个月的现金流预测,说明主要假设、会计政策及计算。

若申请版本需要营运资金充足声明,还须提供保荐人有关审慎查询的确认函草稿。存托凭证上市另有协议与法律意见等文件,不能套用普通股份清单。材料能否提交,取决于具体内容是否成熟,而不是文件夹里是否已经出现同名文件;申请版本仍须达到实质完整要求。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9.03(1)、(3)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9.10A(1)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9.11(1)至(1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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