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 财务与审计

港股往绩期三年,与财务资料六个月有效期有何不同?

一般主板申请的经营记录和财务测试,与最近会计师报告距上市文件的时间限制,是两项要求。

发布:规则解读

一般香港主板申请须有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并按适用财务路径满足相应条件。这里的三年,是用于评价企业经营与财务历史;主板8.06所说的六个月,则限制会计师报告最近财务期末到上市文件日期的间隔,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三年记录也不只是三份年度报表。一般财务路径还要求相关期间管理层基本维持不变,最近经审计财政年度拥有权及控制维持连续。企业完成重组后,应解释所呈报业务的范围及连续性,而不是因为新设发行人没有三年注册历史,就直接宣布一定不符合。

时间表推迟,可能需要更新财务

例如,最近财务期末为年末,上市文件迟至下半年刊发,可能需要增加中期财务资料,以符合最新期末距文件日期的要求。这不会把原来的年度往绩期自动缩短,也不意味着更新一次财务就能补足经营历史。

生物科技、特专科技或其他特殊安排,可能采用不同的记录与资格条件,不能把一般主板规则套到所有申请人。企业规划申报时,应把所属制度、会计期末、审计工作及预计文件日期一并安排;市场窗口延后,也要重新检查资料是否仍能用于发行。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8.05(1)至(3)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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