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在境内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存放在境内。需要出境的,要按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把文件同步到境外云盘,同样需要判断是否涉及出境,不能因为国内保留了一份副本就省略这一步。
存放地点要和使用权限一起确定
项目启动时,应明确底稿由谁形成、原件存放位置、境外人员可以查看哪些内容,以及复制和下载如何管理。律师文件、审计底稿、企业会计档案并非完全相同的资料,企业也不能替中介机构擅自决定其底稿的提供方式。
境外监管机构提出检查、调查取证或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时,还涉及跨境监管合作和主管部门同意。企业应将请求交给负责该事项的法律及审计团队处理,保留请求内容、批准文件和实际提供的范围。日常尽调的数据室开放权限,不等于监管调查的资料提供权限。
资料来源
- 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23年第44号):第八、九、十一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