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规则中的主要股东,通常指有权在公司任何股东大会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判断重点是投票权,而不只是股东名册上的股份数量。库存股份的投票权不计入;关连交易章节还有特定调整,应按所讨论的事项判断。
例如,一名股东通过多层公司间接持有权益,登记名字不同,最终控制关系仍可能相连。投票协议、委托安排或不同投票权结构,也可能使经济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不一致。只列出直接持股超过10%的名字,可能遗漏实际有权控制投票的人。
股东身份还影响哪些计算
主要股东及有关联系人是否属于核心关连人士,会影响公众持股判断及有关披露。把股份放在代持人名下,不会自动使其成为公众股份。企业需要理解股份由谁受益、资金从哪里来以及投票由谁决定,而不是只向登记持有人发一份确认函。
整理上市架构时,应将直接持股、最终权益和投票权的计算分别说明,并反映重组及发行后的变化。主要股东、控股股东与权益披露责任是相关但不同的概念,不能用一个百分比替代所有判断;同一股东在不同规则下的责任,也可能不一样。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1.01主要股东定义及注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