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 上市标准

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申请港股18A,先看哪些条件?

18A不是未盈利企业的通用通道,产品研发、行业适合性、市值与营运资金须同时评估。

发布:规则解读

未达到主板一般财务测试的生物科技公司,可以评估第18A章,但“没有利润”本身不是资格。申请人须证明属于适合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至少有一个核心产品已超越概念阶段,并围绕该产品开展实质研发。普通医疗服务或销售业务不能仅因与健康相关就套用。

规则要求上市时市值至少十五亿港元,在大致相同管理层下经营现有业务至少两个财政年度;计入首次上市所得后,可用营运资金须覆盖上市文件刊发日起至少十二个月所需成本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五。研发及一般行政等支出都不能被遗漏。

产品阶段也不能只用公司内部命名。药物和医疗器械对应的临床及监管里程碑不同,应按主管机关认可情况判断;产品处于实验室验证阶段,不能因计划启动临床就写成已经跨过门槛。知识产权及资深投资者的有意义投资亦在适合性评估范围内。

因此,准备工作应围绕核心产品实际进度展开,再检验融资估值与资金消耗是否匹配。即便满足门槛,未来研发、获批和商业化仍有不确定性;产品适合递表与产品必然成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判断。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及《新上市申请人指南》:主板18A.01、18A.03;指南2.3第2—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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