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履历应帮助投资者判断此人为何能够承担当前职责,而不是把个人宣传册搬进招股书。港交所指南要求披露加入公司与委任时间、现任职位、职责、相关关系,以及学历、专业资格和工作经历。入职日期与成为董事的日期,未必相同。
工作经历要能说明行业经验如何形成。曾在哪家公司、该公司做什么、本人实际负责什么、任职多久,通常比“多年资本市场经验”更有用。学历应准确区分学位、课程和学习方式,专业资格也应对应取得时间及授予机构,不能把短期培训写成正式学位。
过去三年的上市公司董事经历及适用负面事项同样重要。如果曾任职公司存在重大违规,应说明事项和本人参与程度,并结合保荐人的适合性分析。省去不利经历,可能使一份表面漂亮的履历失去完整性。
企业可让本人核实基础事实,再由相关人员以任命文件、学历资格及公开记录交叉核对。前后中文英文职称、集团与子公司名称都应一致;新增职位或离任发生在申报期间,也应及时更新,而不是沿用最早收到的简历。
资料来源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新上市申请人指南》:第3.10章第2—3段;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主板):第3.09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