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不是由董事长签一下就能完成的文件。表格签署说明要求发行人、主要行政负责人、主要财务负责人、财务主管或主要会计负责人、至少过半数董事或履行类似职责的人,以及发行人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签署。谁负责什么,要能从签字页看出来。
同一人兼任多个职务,可以在签署时注明各项身份。例如,首席财务官同时担任主要会计负责人,不能仅写一个日常职衔,让文件读者猜测另一项法定身份由谁承担。每位签署人的姓名、职务和日期也要与正式任职情况一致。
授权代签不等于省掉责任人
F-1说明将授权书签署问题指向Regulation S-K Item601。采用授权代签时,应由美国律师检查授权文件覆盖的注册声明、修订和代签人员,并确认该提交的附件已经安排。不能把以前另一个项目的授权书直接拿来使用。
董事会人员变化、财务负责人更换或发行结构调整,都会影响签字准备。项目组可在最终文件发出前,向每位签署人确认对应版本及身份,避免签字页与正文各用一套名单。涉及de-SPAC等特殊结构时,还要另查F-1对目标公司等注册人的专门规定,不能照搬一般经营企业的名单。
资料来源
- SEC FormF-1 签署要求 · 第22/24页 Signatures Instructions 1–2;正文通过官方检索全文片段恢复读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