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证监会备案,并不意味着过几天就一定能上市。境外注册文件审阅、交易所上市条件、审计资料更新、承销及发行准备,各有自己的进度;任何一项尚未完成,都可能改变挂牌安排。
项目可以制定预计日程,但应说明当前卡在哪项工作、下一步由谁完成、需要取得什么文件。只有计划日期,没有已经完成的工作和正式反馈,无法判断距离上市还有多远。
规定的办理期限不是挂牌期限
试行办法第19条的20个工作日,针对材料齐备且符合规定后的备案办理,并且补充材料、征求部门意见等时间不计入。它既不是从首次上传起计算的保证,也不是备案后到挂牌的时间。
通知书出具一年内仍未完成上市、拟继续推进的,需按指引更新备案材料。在此之前,如业务、控制权、上市地点或方案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要报告和更新。因此项目日程要随实际变化调整,不能用一份备案通知书承诺固定上市月份。
资料来源
- 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19条
-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1号》:二(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