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 上市后管理

GEM 现在还必须刊发季度报告吗?

自2024年起已取消强制季报要求,但半年、全年及重大消息披露仍须分别处理。

发布:规则解读

GEM 已从2024年1月1日起取消强制季度报告要求。仍然按照旧资料,把每家公司都排进固定季度报告截止日,会把已经改变的制度继续当成现行义务。第18.66条的现行页面也明确标示了这一废止日期。

取消强制季报,不等于上市公司可以半年都不向市场提供信息。经审核的年度账目、中期报告和适用的业绩公告仍有各自要求;经营过程中出现需要披露的内幕消息,或者可能形成虚假市场,也要按第17.10条等规定及时处理,不能等下一次定期报告。

公司如果选择自愿提供季度经营更新,应让投资者看懂内容性质。营业额是已确认收入还是订单金额,数字是否经过审核,与以前期间是否采用相同范围,都应交代清楚。自愿披露不能成为只挑有利数字、遇到不利变化便改变口径的理由。

内部财务管理也不必因此改成半年结一次账。管理层仍需要及时了解现金、回款和经营变化,只是内部月报、季度管理报表与对外法定报告不是同一个对象。修订上市后日历时,应先删去已取消的强制要求,再保留仍然存在的定期及事件触发义务,而不是把整个季度的信息管理一并取消。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GEM上市规则》GEM18.66废止记录;2.13、17.10;2023-12-15改革公告
查看港股上市标准及费用 →返回港股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