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普通经营公司,须满足5505(a)的共同条件,并完整满足5505(b)三条财务路线中的一条。不能取权益路线的经营年限,再取净利润路线的其他数字,拼成一套并不存在的标准。
三条路线使用的数据不同
股东权益路线要求股东权益至少500万美元、不受限制公众持股市值至少1,500万美元,并有两年经营历史。上市证券市值路线要求上市证券市值至少5,000万美元、股东权益至少400万美元及不受限制公众持股市值至少1,500万美元;已经公开交易且仅凭该路线申请的公司,还须满足规定的连续90个交易日价格与市值条件。
净利润路线要求最近完成的一个财年,或最近三个完成财年中的两个财年,持续经营净利润至少75万美元,同时股东权益至少400万美元、不受限制公众持股市值至少1,500万美元。这里用持续经营净利润,不能用收入、EBITDA或处置业务收益直接替代。
财务路线以外还要满足什么
共同条件包括通常每股4美元的买价、100万股不受限制公众股份、300名整手股持有人及至少三家活跃注册做市商;至少一半最低要求整手股持有人须各持有市值2,500美元的不受限制证券。2或3美元替代收盘价另有完整条件,并非任意降价。
IPO所需公众持股市值须由发行所得满足。适用5210(l)的中国内地、香港或澳门公司IPO,还须以包销发行向美国公众募集至少2,500万美元。资本市场三条路线应与这项特别要求一起测算;SPAC须按专门规则判断,不能直接使用普通经营企业的这三条路线。
资料来源
- Nasdaq规则5505(a)/(b)(1)-(3)
- Nasdaq规则5210(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