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一直由公司使用,产权却登记在股东个人名下。准备美国上市时,是不是先把厂房过户给公司?不能只凭产权在谁名下就决定。先要弄清公司的使用安排是否可靠,以及产权与经营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房子是我自己的,公司当然可以用”,在家庭或熟人之间或许说得通,但仍然没有回答公司能使用多久、费用怎么计算、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以及产权人的情况变化会不会影响生产。
可以先核对产权证明和实际用途,再看租赁或其他使用文件:签约主体是不是实际使用厂房的公司,期限是否与经营计划匹配,维修、改造和费用由谁承担。文件写了一种安排,实际收付款却是另一种,也需要解释清楚。
20-F表格第4.D项关注包括租赁物业在内的重大固定资产,以及资产的持有方式、用途和产能等信息。这并不是说所有厂房都必须由上市主体拥有。究竟保留租赁还是调整产权,要结合业务、法律和税务等具体情况讨论。
对企业来说,最直接的问题是能否连续生产。如果厂房使用安排发生变化,需要多长时间找到替代地点,设备搬迁和客户认证会受什么影响?先把这些经营事实讲清,再选择合适的安排,比看到个人持有就急着过户更有依据。
资料来源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F表格》第4.D项:重大固定资产、租赁物业及持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