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 · 财务与审计

上市后的内控报告,管理层和审计师各交什么?

管理层评估与审计师鉴证不是同一份工作,EGC豁免也不能一并免掉管理层责任。

发布:规则解读

对使用20-F报送年报的公司,管理层内控评估和审计师内控鉴证要分开看。Item15(b)要求管理层说明建立和维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责任、使用的评估框架,以及最近财年末是否有效,并披露发现的重大缺陷。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时,不能得出内控有效的结论。

审计师鉴证见Item15(c):加速申报人和大型加速申报人一般须提供相关报告,但EGC除外。企业免于这一项审计师鉴证,不代表可以同时省略管理层评估、披露控制评估,或者财务报表审计。

新上市公司有过渡安排

Item15说明1将管理层评估与审计师鉴证的过渡期,联系到公司是否已就上一财年被要求提交或实际提交年报。符合过渡条件时,首份年报须作相应说明。不能不看过去报告义务,就一概说上市第一年全部免除。

管理层还须保留支持评估的证据。收入确认、付款审批、合并关账及系统权限的实际测试,比签一份“内控完善”声明更重要。报告期内对内控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也要按Item15(d)说明。整改措施已经提出,与缺陷已经消除是两回事。

资料来源

  • SEC Form 20-F 申报内容与说明 · General Instructions及Items 3、4、5、6、7、8、9、10、12、15、19;按正文具体适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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