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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表日期往后挪,财报也得跟着核时效。
按外国私人发行人制度赴美首次发行,尚未在任何地区成为公众公司的企业,年度审计报表在递表和注册生效时,通常都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十五个月只适用于特定例外,不能自己选择。
递表或注册生效时,离最近审计年末超过九个月,还要有至少覆盖本财年前六个月的中期报表。把报表期末,对到拟递表和生效节点:年度报表还在适用期限内,也核是否需要中期更新;超过年度期限,就安排相应报表和审计工作。后面继续延期,仍可能再更新。时间从报表期末判断,晚签报告不能替财报续期。
递表和生效都要重新检查
项目第一次递交时符合时效,并不意味着后续审核期间永远不需要更新。每次发行日程变化,财务都应按适用规则核年度报表和中期报表是否仍足够。SEC 财报手册对首次公开发行的财报年龄与特定例外有进一步解释,不能只摘取最长的月份使用。企业是否已经在其他地区成为公众公司,也是判断条件之一。
更新报表的工作量应提前确认
补一套中期报表可能涉及子公司关账、合并抵销、比较期间、附注及相应审核安排,不能只把年报标题改成新日期。年度报表需要更新时,还应与审计团队确认范围和排期。项目管理人员最好把主要财报期末、拟递交时间与预计生效时间放进同一个日程,延期时立即通知财务评估影响。若新增工作赶不上发行安排,就应同时调整申报时间和预算,避免资料已经失去时效仍继续对外报进度。审计报告签署时间晚于报表期末,是正常可能出现的情况,却不会把报表涵盖期间向后移动。
资料来源
- 美国证监会 Form 20-F:财务报表时效与关联交易
- 美国证监会财务报告手册第 6 章第 6220 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