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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PI高管薪酬披露,只有工资数字够吗?

适用20-F第6.B项时,还要考虑实物利益、递延报酬、期权及养老安排,个人披露存在特定条件。

发布:规则解读

不够。Form 20-F第6.B项关注董事及相关管理机构人员在最近完整财年的报酬和利益,不限于工资单上的现金。奖金、实物利益、已计提但稍后支付的递延报酬,以及相关期权或养老安排,都可能需要说明。

个别人员逐一披露,也有特定条件:如果本国并不要求个人披露,公司也未另行公开相关个人信息,规则允许相应处理。不能因此直接照搬美国本土发行人的薪酬披露模板,也不能反过来断言FPI一律只披露总额。

若报酬与奖金或利润分享计划有关,应解释计划和参与依据。期权报酬涉及证券数量、行权价格和期限等信息;养老金及类似福利则需考虑已拨备或计提金额。公司与子公司的付款安排也应一并梳理,避免只统计上市母公司发出的工资。

起草需要人事、财务和法务合作,核对劳动合同、奖励方案、董事决议和账务记录。金额与期间应清楚,支付数与计提数不能混用。这样才能让读者理解管理层如何取得报酬,而不是在不同章节发现互不相同的激励安排。

资料来源

  • SEC Form 20-F 申报内容与说明 · General Instructions及Items 3、4、5、6、7、8、9、10、12、15、19;按正文具体适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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