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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资料交给中介后,保密和档案责任就转走了吗?

企业与中介各有责任。文件交付、书面说明、存储系统和再次向境外提供,都要分别处理。

发布:上市实务

不会全部转走。境内企业以及提供上市服务的境内外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都应遵守相关保密和档案规定。企业负责判断和处理拟提供资料,中介也负责妥善保管、履行自身义务。

企业按规定完成有关程序后,应就敏感资料的处理向中介提供书面说明,中介保存备查。适用情形下双方要签保密协议,明确义务;存储、处理和传输资料的系统与设备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中介再次提供文件,不是自动获准

中介向境外监管机构或其他接收方提供有关敏感资料,还应履行相应程序。企业曾经把资料交给中介,不等于以后任何接收方和用途都已获准。

工作底稿的形成地点、存放地点和出境安排,则有独立要求。实际委托合同可明确资料保管、接收人员、交接和事件处理,但不能通过合同排除法定责任。企业与中介应知道自己形成和持有的是哪类文件,而不是在问题出现后互相说“资料不归我管”。

资料来源

  • 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23年第44号):第二、五、六、九、十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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