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 / 港股 · 财务与审计

已经完成境内审计,赴美或赴港上市还要审什么?

先确认报告目的、会计准则、审计标准和发行人范围。原有审计有价值,但不能自动替代上市所需报告。

发布:上市实务

还要确认已有审计是否适用于拟申请的市场。境内单体报表、集团合并报表与上市发行人报表,可能覆盖不同主体和期间;原报告不能只改用途和标题后继续使用。

美国外国私人发行人相关报表要求中,发行人审计需按PCAOB标准进行,审计师资格和独立性还须符合适用规定。使用IASB发布的IFRS,也不表示可以忽略审计标准和审计师要求。

香港报告还要检查历史和交易范围

香港主板新申请人的报告会计师报告,一般涉及规定历史期间及相应披露,必要时还包括已收购、同意收购或拟收购业务的相关财务资料。会计准则选择,亦需满足具体发行人适用条件。

企业可以提供原审计报告、账簿、合同和历史底稿,供新团队判断哪些资料可用、哪些程序和报表尚缺。集团重组、资产转移及股份支付等变化,可能需要重新分析。涉及境内形成工作底稿出境或监管调取,还要分别履行适用程序,不能因为委任了境外事务所就默认全部材料可直接发送。

资料来源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Form 20-F:General Instructions E(c)(2)及Item8.A.2
  • 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4.04:4.04(1)、(2)、(11)—(13)
  • 港交所主板上市规则4.11:4.11及Note
  • 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23年第44号):第八、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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