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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前融资条款,为什么要提前检查?

投资完成时间、退出及特殊权利可能影响上市安排。港股和美股项目不能沿用同一套固定处理方法。

发布:上市实务

因为签完投资协议后,企业可能还要调整权利、补充披露或改变上市时间。估值与金额之外,应检查付款完成、转换、退出、董事提名及否决等条款。

香港现行上市前投资指引,一般对首次申请前28个足日内完成且投资人仍持股,或首次申请后上市前完成的投资,适用距相关完成至少120个足日后开始交易的延迟安排,并有具体条件和例外。完成看资金不可撤销结算并实际收到,不只看合同签署日。

不是所有权利到上市才处理

港股部分不符合规定的特殊权利须在上市前修改或终止;退出权通常还有首次递交前的处理要求及例外。可转工具附带的特殊权利,也不能因为形式不是普通股就忽略。

美国项目需按证券发行、注册披露及适用交易所规则另作判断,不能把香港28日、120日要求当成美国统一期限。中国境内备案也需核查股东、控制及特殊权利。融资谈判时就应让负责上市的律师参与,确定哪些条款会影响后续申请,而不是收款后才告知投资人需要改约。

资料来源

  • 港交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4.2上市前投资:第3—4、10—13、16段
  •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股权结构核查及特殊权利要求
  • SEC Form F-1:General Instructions I.A;Part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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