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 · 费用与发行

港股招股书里的稳价安排,需要说清哪些事?

稳价、超额配股权和借股相互关联,但不是一个概念,也不构成发行价保护。

发布:规则解读

稳价安排不能在招股书里只写一句“维持股价稳定”。交易所指南要求交代超额配售、超额配股权、稳价以及相关借股安排,让投资者理解可能采用什么工具、涉及多少股份,以及哪些条件仍须满足。

几项安排各有作用。超额配股权涉及承销商按约定购买额外股份;借股可以协助处理超额分配形成的交收需要;稳价则涉及发行后的有关交易行为。存在其中一项,不等于其他安排已经实际发生,更不意味着有人承诺股价不会低于发行价。

借来的股份最后如何归还

若向控股股东借股,主板10.07有具体条件,包括在首次公开发行文件中充分描述、仅为覆盖超额配股权行使前的有关空仓,以及借股数量不超过该权利全数行使可发行的股份数量。归还时间、合规安排及不得向控股股东支付有关款项,也须符合规定。

企业准备文件时,应让借股协议、承销协议和发行章节相互一致,并说明最大股份数量对股本及公众持股计算的影响。实际行使权利或开展交易后,再按适用要求披露进展。投资者看到的是一项有条件的发行安排,不是一条确保价格表现的承诺。

资料来源

  • 香港交易所《新上市申请人指南》3.13第2至4段
  • 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1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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