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 · 路径与申报

转到纳斯达克,原交易所的上市资格能直接沿用吗

转入时须满足目标层级初始标准;既有交易记录会影响价格和分布测算,但不会替代新交易所批准。

发布:规则解读

已经在其他交易所挂牌,公司转到纳斯达克时仍须接受初始上市审查。原交易所的批准,不会自动变成纳斯达克某一层级的资格。公司应先选资本、全球或全球精选市场,再按该层级完整规则计算。

已有交易的公司,通常可以提供真实市场价格和成交记录,但相关条件与IPO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全球市场只依靠上市证券市值路线申请的已交易公司,须达到规定市值及4美元最低买价,并保持90个连续交易日;不能仅取一天的较高价格提交。

中国公司转入有额外规定

5210(l)(iv)适用于被纳斯达克认定为中国公司的特定转入:证券此前在美国场外市场或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交易,转入时需至少2,500万美元不受限公众持股市值,并已在该市场交易至少一年,此外仍需满足适用上市要求。这个一年不是公司成立年限,也不是完成重组后的任意日历期间。

外国受监管交易所转入或保留原市场同时在纳斯达克交易时,价格规定还可能依赖原市场是否广泛、具有流动性。ADR换算、证券类别、实际可流通股份和持有人分布,也应与申请证券对应。

操作上须协调原市场退出或保留安排、证券识别、过户清算与预计交易日期。只有纳斯达克完成相应批准并确认开市条件,才可以把转板计划写成已经完成。

资料来源

  • Nasdaq规则5210、5210(l)(iv)
  • Nasdaq规则5405、IM-5405-1(a)(4)
查看美股上市标准及费用 →返回美股观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