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额配售选择权通常让承销商在约定条件和期间内,购买额外证券。它可能改变实际发行数量及相关费用,但不是承诺股价一定维持在发行价以上,也不能据此对投资者保证不会出现交易损失。
Form 20-F第9.B.5项要求在适用发行文件中说明发行规模是否可通过超额配售等方式增加,以及可增加多少。实际数量、价格条件、期限和提供股份的一方,必须以交易文件为准,不能只套一个常见百分比。
如果额外股份由公司新发行,公司取得的资金与发行后总股数会变化;如果来自老股东,资金归属和持仓变化又不同。资本化、摊薄、募集资金用途及承销费用,应与这些情形对应,避免在不同章节混用未行使和全部行使的数字。
实际行使也可能只是部分。公司需要在后续披露和股本记录中反映真实结果,而不是把最大可行使规模直接当成已完成融资。超额配售与相关市场稳定活动还有各自规则,交易文件给予一种权利,不等于任何市场操作都获得许可。
资料来源
- SEC Form 20-F 申报内容与说明 · General Instructions及Items 3、4、5、6、7、8、9、10、12、15、19;按正文具体适用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