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Rule 12b-25条件时,20-F年报可在规定截止日之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并按规则视作及时申报。公司通常须最迟在原截止日后的一个工作日提交迟延通知,说明无法在不过度努力或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完成的原因。
这不是到期后随意取得的15天假期。通知需要说明具体原因,并作出相应陈述;有必要时还要附会计师说明。若预计15天内仍不能完成,也应提交迟延通知,但不能勾选自己无法满足的延期条件。
通知还涉及其他报告是否按时提交,以及预计经营结果是否出现重大变化等问题。公司不能只写“审计正在进行”,便认为所有事项已经处理。单纯电子提交技术困难另有处理方式,不能不加区分地使用本表。
财务、审计、法务和董事会应尽早了解延误的实际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继续处理交易所及合同层面的要求。即使申报享有规则所列的及时性待遇,也不能据此承诺融资安排、交易所义务或其他后果完全不受影响。
资料来源
- SEC Form12b-25与Exchange Act Rules C&DI · 135.02–135.04;Form12b-25 PartII及I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