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凭股票已经退市,就停止提交SEC报告。对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的公司,Rule 12h-6提供以Form 15F终止特定登记或报告义务的路径,但退市本身不是这份表格,也不表示公司已经符合申请条件。
股权类证券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通常须在提交Form 15F前至少连续12个月承担报告义务,已提交这段期间全部应报文件,并至少提交过一份年报。前12个月原则上不能有在美国的注册发行销售,但员工发行、出售股东的非包销发行等有列明例外;部分例外又不适用于备用包销等安排,不能只看发行规模小就略过。
公司还须在美国以外的主要交易市场维持相关类别证券上市至少12个月。这里的主要市场有定义:最近12个月至少55%的交易发生于一个或至多两个外国法域;合并两个法域时,其中至少一个的交易量须超过美国,不能把海外有挂牌直接当成满足条件。
在这些前提之外,还须满足一项替代测试:最近12个月美国平均每日交易量不超过同一期间全球同类证券平均每日交易量的5%;或者提交前120天内的某一天,全球或美国居民登记持有人少于300人。美国持有人数量须按规则向适当中介查询,不能只数名册上的托管机构。交易量使用的12个月期间,结束日距提交日不得超过60天;ADR也要换算成其代表的证券数量。
申请后何时可以停止报告
如果退市或终止由发行人发起的ADR安排时,此前12个月美国交易量占比超过5%,依赖交易量路线申请还须等待至少12个月。规则对债务证券另有条件,不能直接套用上述股权类证券测试。
按12h-6(a)、(c)或(d)提交Form 15F时,相应报告义务立即暂停;SEC无异议时,通常在提交90天后终止,也可能由SEC确定更短期间。暂停期间并不等于申请已最终生效;如果撤回或被拒,公司须在其后60天内补交原本应提交的报告。
公司还须最迟在提交Form 15F当天,在美国公开通知终止登记或报告的意向,并通过6-K或15F附件向SEC提交通知副本。退市安排、证券类别、交易量资料、持有人查询及尚未到期的报告,应由申报负责人逐项确认后再调整报告日程。
资料来源
- 美国交易法 Rule 12h-6:外国私人发行人终止登记或报告 · (a)权益证券四组条件;(b)额外等待;(c)债务证券;(e)持有人计数;(f)(5)/(6)主要市场及期间;(g)/(h)暂停、终止、补报与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