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确认谁是发行人,谁实际开展业务。公司名称相近、由同一团队管理,并不表示它们都是投资者购买股份后能够取得权益的范围。
接着区分持股、表决权和协议控制。经济利益、董事任免及重大事项表决可能不同;特别权利、代持或一致行动安排,也可能改变图上没有显示的控制结果。
资产和资金应能顺着关系找到主体
企业需要说明许可证、核心资产、合同和知识产权分别属于谁,收入与成本在哪确认,资金如何在集团内流动。VIE协议控制与直接股权关系不同,财务合并也须有相应会计判断,不能只因为图上有一条线就自动成立。
备案材料要求完整股权控制架构及主要经营实体,特殊表决权和协议控制需要进一步说明。企业可从登记和协议、实际业务及财务资料分别核对,再让图与说明对应。架构调整后,应更新相应记录,保留历史沿革。图的目的在于读懂公司,不是用更多境外层级遮住主要业务和实际控制人。
资料来源
- 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附件2一(三)(四)、二(三)、三;股权结构核查
